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博物馆 > 工作动态 > 正文
西南大学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专项清查盘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4  |   作者:本站编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学校在11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积累了大量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源,但分散于各使用单位。开展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专项清查盘点工作,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我校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的资产家底,有利于规范管理基础信息,建立健全登录备案机制、管理保护体系,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西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校〔202184号)及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校范围的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专项清查盘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查盘点基准日

本次清查盘点以202112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盘点原则及目标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专项清查盘点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博物馆在财务部指导下牵头组织实施,各使用单位具体落实。

2.各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文物管理规范标准和学校要求,做好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的清查、复查和信息采集登记等工作。

3.通过清查盘点,全面掌握我校现存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使用情况和权属等情况。

三、清查盘点范围和内容

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学校供收藏、展览、陈列及教育使用的具有历史时代特征的实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及标本、模型等。明确为教学用具或实验用品的标本、模型除外。

(一)清查盘点范围:

1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的代表性实物;

2.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1949年后有重要价值的绘画、书法、雕塑等艺术品;

3.古人类、古生物化石,合法命名的现生动物/植物的模式标本,科学记录详实、产地来源确切的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标本以及列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名录的野生动物/植物标本,野外绝灭或绝迹已久的重新发现的具有重要价值的动物/植物标本,国内新记录种的野生动物/植物标本,地球以外采集的或地球上发现的重要的天体标本,国内外稀有的具有重要价值的矿物、岩石、矿石、宝石标本,其他具有重要科学、历史价值的代表性标本;人体标本;

4.价值或估值1000元及以上的天体模型、生物模型、人体模型。

本次清查盘点,各单位须根据实际占用或使用的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进行清查,而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现有数据。

(二)清查内容

可移动文物包括: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基本指标项,以及类附录信息、照片影像资料和收藏单位主要情况。

自然标本类包括:收藏单位、藏品编号、藏品中文名称、拉丁文或英文名称、级别、类别、年代、采集地(产地)、尺寸、保藏方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照片、描述、备注。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须按照清查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好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清查、认定、信息采集、登录、结果报送及其他相关工作。

2.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单位须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可移动文物、陈列品和数据安全。

3.未纳入清查盘点范围的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建立台账。

五、实施步骤

本次清查盘点分为自查盘点、现场认定、信息采集与抽查复盘、问题整改及数据整理汇总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查盘点):2022422日至520

1.动员部署。学校召开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专项清查盘点工作动员会,部署清查任务。

2.建立工作组。各单位建立专项清查盘点工作组,包括分管领导、清查人员及联系人,填报《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专项清查盘点工作联络通讯录》(附件1),并报博物馆。

3.自查盘点。各单位开展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的摸底及登记、整理工作,并填报《可移动文物自查盘点结果统计表》(附件2)、《陈列品自查盘点结果统计表》(附件3),需要认定的填写《申请认定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清单》(附件4)。

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中已有的标本、模型等陈列品资产,自查盘点时继续填报,并说明用途。

4.经费预算。清查工作中需请专家现场认定、专业机构清查复盘的单位,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博物馆。

(二)第二阶段(现场认定):2022523日至923

根据各单位汇总情况,博物馆邀请专家分批次进行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的认定鉴别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安排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各单位清查人员做好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的信息采集登录工作,以确保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质量。

(三)第三阶段(信息采集与抽查复盘):2022926日至1030

1.信息采集登录。各单位根据国家文物局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的测量、拍摄、信息数据采集和登记,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将藏品信息以离线电子数据方式报送博物馆(附件56)。

2.核实上报。各单位通过复查逐一清查核实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的名称、数量、年代、尺寸、来源、领用单位、领用人、使用状态、存放地等基础信息是否正确完整,资产标签是否破损或缺失等,确定本单位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盘亏等情况,并根据盘点核实情况填报相关资料(附件7-10)。

3.博物馆指导、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自查等任务,汇总各单位的清查盘点结果及盘点报告,向学校财务部提交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报告。

4抽查复盘。根据各单位自查盘点的情况及报送的材料,对部分单位的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进行复盘,核实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形成复盘报告。

(四)第四阶段(问题整改及数据整理汇总):2022111日至122日。

博物馆梳理整改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进一步完善下列事项:

1.完善我校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名录及收藏单位名录;

2.建立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信息数据库;

3.建立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档案;

六、联系方式

工作组联系人:杨伟  潘玉红

办公室:博物馆工作部(档案馆办公区120室)

电话:68253727 邮箱:1553730303@qq.com

 

附件1:西南大学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清查工作联络通讯录

附件2:可移动文物自查盘点结果统计表

附件3:陈列品自查盘点结果统计表

附件4:申请认定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清单

附件5: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表

附件6:标本化石信息采集表

附件7:资产清查盘点账实相符确认书

附件8:关于资产盘盈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件9:关于资产盘亏损失的专项说明

附件10:二级单位自查盘点报告(模板)


 

 西南大学博物馆

202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