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档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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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档案利用
发布时间:2024-06-06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说明:

1.查阅地点:档案馆教职工档案室(101)。

2.查阅时间:8:30-11:3015:00-17:30

3.查阅要求:查阅教职工(含拟进)档案应当2人以上,均为正式职工、中共党员。任何人不能查阅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档案。

4.温馨提示:如需利用本校形成的职称、职级、职务等文件材料,请查阅综合档案。

5.咨询电话:023-68254150